眨眼间,我已从教十六年。像一盏灯,我给许多孩子驱散过黑暗,指引过航向。我从不因个人的得失而削弱对教学的热情,从不用粗暴的态度对待学生的过失。我乐此不疲,只因为在我珍藏的记忆中有我可亲可敬的几位老师,是他们树立了我的信念,纯净了我的灵魂,给我的一生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教学之余,我爱弄墨,手中的这支笔为我平凡的生命谱写过多少缤纷的色彩啊!可谁知道我在十四岁前一直是以背诵的作文应付大小考试的。我永远也忘不了初二上学期我参加学校的作文比赛的事。那次的作文题目是“我心爱的——”,我脑海里飞速地旋转着一本作文书上的作文,我挥笔疾书:“我有一支心爱的钢笔,她头戴小红帽,身穿花外衣……”结果,我的作文获得了全校二等奖,获奖的作文都发表在校刊“元春文学社”上,我的厄运因此降临了。一次自习课,李丽(我的死对头)当着全班师生的面揭穿了我的抄袭行为。我的脸烫得要燃烧起来了,心里有一大群蜜蜂嗡嗡地吵着,我真想插翅飞离这个尴尬之地。这时我听见了一个天堂里的声音:“我可以肯定熊荟蓉同学没有带作文书进考场,我相信她能写出这样好的作文。”我猛地抬起头,直视着他温暖与鼓励的目光,我眼里溢满了感激的泪水。
他是我的语文老师,他的名字叫简定雄,现在深圳工作。或许他早已忘了那节课,甚至压根儿就忘了我这个学生,然而正是他的那两句话小心地呵护了我脆弱的自尊,给了我无穷的勇气与力量。从此我多阅读,勤练笔,只为了不辜负他的“相信”。到初三时,我用自己的真情实感写作还获得过市级奖呢!如今我的名字也蝴蝶般穿行在大小报刊上,我从不曾忘记那个秋天的下午,那份苦涩与甜蜜搅拌的滋味,从不曾忘记他,我敬爱的简老师,给我的尊严与厚望。
其实,真正把我引进文学宫殿,真正让我感到文学的魅力的,是我师范一年级的语文教师张兰老师。在我的记忆里,她是一个年轻而美丽的人。小巧玲珑的身材,一双略带蓝色的大眼睛,笑起来嘴角稍稍翘起,很娴雅的样子。她的服饰色彩与款式都非常美观,连手提包都搭配得自然协调。总之,她整个儿给人以春风拂面的美感。更让我着迷的是她一口纯正的普通话,每当她读课文时,我听到的总是“大珠小珠落玉盘”的声音。那年的元旦晚会上,她就是用这样的声音为我们朗诵了她创作的新诗《假如》的。诗的内容我忘了,只记得她用很美的文字表达了很美的意境。我佩服得五体投地。
我那时还没有写过诗,更不知道什么朦胧诗。但从此我就迷上了诗歌。我永远也忘不了那个春天的周末,我带着我稚嫩的小诗去她家里请教的情形。她的家在城区的一栋单元楼里。我记得我敲开门后脚都不知往哪儿放。在我的面前呈现出一出电影里的镜头:雕花的地板一尘不染,精美绝伦的一些小摆设点缀其间,窗上是怒放的花卉,空气中弥漫着若有若无的轻音乐……我恍然入梦,这是我迄今为止见到的最美的家。我换上她的拖鞋,随她走进她的书房,她的藏书之丰富又让我瞠目结舌。她认真地看了我的诗后微笑地点了一下头,她从书架上取下一本《朦胧诗精选》,绘声绘色地给我讲戴望舒,讲徐志摩,讲舒婷、北岛……我热切地望着她的脸,聆听着她美妙的声音,只觉得在我的眼前展开了一片广阔无垠的大草原,我如醉如痴地听着,似饮甘露。不用去问老师的评价,我已明白自己诗作的拙劣了。
她只教了我一年就调走了,我再无缘见她一面。但在我心里她永远与美在一起。“腹有诗书气自华”。我从此知道了人该追求一种诗意盎然而神圣的生活。当我有了自己的小巢,从大的装修到小的摆设,我都维美。我也用维美的标准去经营我的生活,铺排我的诗行。
有时候,我也诧异,为什么对这些可亲可敬的老师,我珍藏的都是与课堂无关的记忆?是不是能教书的老师太多,会育人的老师太少呢?也许真正能影响一个人一生的,不是书本知识,而是一份感恩的情怀、一道崇高的信念、一份不灭的追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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