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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年级优秀作文赏析:人情不应该凌于法律之上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6/4/26 18:00:47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我要投稿

人情不应该凌于法律之上

大学生自掏鸟窝并从中获利,进而锒铛入狱。网友以“其不知是国家保护动物”及“罪行过重”为其开脱。殊不知,人情本不应凌于法律之上。
法律乃为人的最低底线,人皆不可逃脱。先秦时期商鞅身为立法者依然受缚于法律。更何况当今世风日下,人为鬼魅,鬼魅为人,在这样一个经济繁荣物质纷繁的时代,人皆利欲熏心,甚至丧失了为人的底线。张爱玲所言的爬满了蚤子的袍子已然成为现实。此时就必然要以法律的严明公正及强制性来规范人们的言行。正所谓“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法律作为为万世开太平的圣剑切不可被轻易放下。
熊培云曾言:“法律是最低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诚哉斯言。人之所以为人,便是因为心怀道德的天平扼制住了自身的动物性。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只要其心怀道德便不会轻易做出的虐杀亵渎生命之事竟发生在新时代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身上,因此,假如缺失了道德信仰,那么纵是有礼乐约束众人,那社会也终会沦为僵化的社会,而于街上行走之人也都不过是穿衣着帽的茹毛饮血之徒。
“一个干净的国家,如果人人都不讲规则而大谈道德,整天大谈道德至上无私奉献,终会变成一个伪君子遍地的肮脏国家。”胡适如是说。网友们对正值青春年华的小闫报以同情本无可厚非,然“淇则有岸,隰则有泮”,则不可用人情及其年少无知为挡箭牌为其开脱。看似挥舞着道德及人文关怀的大旗,实则心怀“他日也有人为我开脱”的念想。此种做法,吾未见其明也。
而真正的人情与关怀应存在于当其于摘鸟窝之时将其喝住,值其于网上售卖之时将其制止,逢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之日予以宽容。而肩扛时代使命的人们应做一个于法律之下不蔓不枝之人,让自己的同伴和子女明白行使法律所允许的一切权利的真正的自由,明白什么叫做“用干净的手段去抵达一个光明的理想”。
人情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它应是规矩方圆下的星夜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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