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作赏析】:“知”而后“止”
生当“知止”。这是众所周知的道理。所以弘一法师有墨宝仅二字:知止。我则认为,“知”而后“止”。
“知止”,意即“知道止步”。生途漫漫,波诡云谲,凶险暗藏。有时,往前多走半步,便坠悬崖刀丛。而知止者,却能知晓这人生中不可逾越的界限,适时止步,远离祸害。故而《礼记》于“大学之道”曰:“知止而后有定。”老子于《道德经》有言:“知止不殆。”圣哲之谕,焉可不听?
只是,世上知“知止”之理者多,真能行“知止”者少。我们举目所望的,“不知止”之人事颇多。某些高官,可谓位高权重矣,然而他们不知止,违法而行,终致身败名裂,万古传臭。某些掌权者,明知一些工程项目严重污染环境,却不知止,依然积极引进以为自己的“政绩”加分。这些“不知止”者,皆非愚昧之族。可是,他们为何不知止呢?
我想,皆因他们“不知”,故而“不止”。
“知”,非简单之“知道”意。古汉语中,“知”通“智”,即“智明”之义。智明,故而理智明晓,知事有利害,晓有当止处,以是而能“知止”。“不知”者,虽知事有利害,有当止处,然而他们非智明之士,知事有利害而只见利甚却不见害更甚。这就是古人所说的“利令智昏”了。智既已昏,则无从判断何处当止,故而逾越界限,跨步成祸。这种事在我们生活中屡见不鲜。某些官员们正是“利令智昏”,失去了“智”,所以“不知止”,终于祸害国家与自身。一些轻易上诈骗伎俩之当的普通百姓,也常是因“利令智昏”,“不知止”而遭受祸害。
由此可知,世上“不知止”的人事,常是因“利令智昏”,失了智明,致以“不知止”。故而,依我之见,欲要人“知止”,则人必先“知”,然后才能“止”。
范蠡助勾践灭夫差,功高盖世。然而他深知勾践乃“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者,因此他在富贵利禄面前理智止步,携西施而泛江海,悠游人世。他写信给朋友文种,劝他“知止”。文种不听,终为勾践逼杀。范蠡、文种一“知”而“止”,一“不知”而“不止”,结果死生异路,令千古嗟叹。
文种亦世间罕遇之彦俊,而卒以伏剑亡,足见功名富贵之利甚而不省其害更甚,于是失“知”而不能“止”,确是取祸之道。由此亦可知,欲使人“知”,则不仅要使人接受文明之教育,以明知人生各种不可逾越之界限,更要使人深晓其似“利”而实“害”之本质,方能在“利”面前保持理智,而后方能“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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