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站长 版权申明

网络信息 | 家校互动 |
网络作文 | 竞赛作文 |
小考频道 | 中考频道 | 高考频道 |
新华教育 | 人民教育 | 新浪教育 |


祝福 | 帮助 | 网址 |
网站社区 | 媒体报道 | 同行作文 | 作文点睛 | 教师频道 | 资讯频道 | 英语频道 | 搜狐教育 | 腾讯教育 | 网易教育 | 留言 | 链接 | 旧站 |
最新公告:     冠华作文网署假期间作文稿酬双倍!  [ghzw  2011年7月6日]            冠华作文网录用的作文、论文稿酬翻一倍  [ghzw  2011年6月13日]            冠华作文网发布征集令  [ghzw  2011年6月3日]            请大家到新网站注册,登陆发表作文。  [ghzw  2011年5月2日]            冠华作文网新年发红包了啦!  [ghzw  2011年1月20日]         订阅: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文章 下载 图片
 
您现在的位置: 冠华作文网 > 考后点睛 > 真题猜想 > 正文         ★★★
 
冠华作文网预测2015年高考作文题:“乐观面对生活”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5/1/31 14:59:46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我要投稿

 我将如何面对你

桃花已落,桃花扇也未再开启。我始终不愿相信的是,清兵大军压境,你竟然离去。

                                                       -------------------题记

那日,我在秦淮河畔登楼远眺,偶然遇见了你。那一刻开始我便倔强的相信,这一见钟情,便是我要等的那一份爱情,可我却出身青楼,不敢走上前去,与你细细交谈。

侯郎方域,你记得吗?那是崇祯十二年的秋天,我在屋子里梳妆,却听得一声唤:“香君,来呀,下楼接待客人了。”我应着,缓缓的走下了楼,看到了曾在湖边见过一次风流倜傥的你。得知你便是有名的复社四公子之一的侯方域。

我们一见如故,你将随身带着的桃花扇赠予了我,并题写了一首漂亮的诗,拴上了一个小巧的香扇坠,我欣喜的接过。从此,这把爱扇就不曾离身。

在我嫁给你的同时,清军入关,朱氏王朝南渡,在南京建立政权,大明朝岌岌可危之际,你越发的忙碌起来。正当你为是否答应阮大铖的收买条件而背叛自己国家和民族,而犹豫不已时,你不知道,我们成亲时最大的贺礼是阮大铖送的,而我,则默默地遣人将那些华丽的衣饰、珠宝给他退了回去,并洗了好几遍自己穿过他送衣服的身子。因为,在面对金钱诱惑与国家民族大义的选择时,国家和民族大义,永远比金钱重要得多啊!

我要求你远离阮大铖,却未想到他暗中报复,使你丢下我一人独自悄然离开南京。侯郎,你可知,我日日夜夜的期盼,希望能听到你报效国家的消息,盼望你早日回来。我整日呆在媚香楼。有人来逼婚,我一头撞向了那根红柱,鲜血一滴一滴的滴在你送我的那把桃花扇上,那桃花,红的绚烂,红的浓烈!我只是希望毁了自己绝美的容貌,安静的等你回来。

侯郎,我还要等你多久呢?我自己也不知道。只是恍惚间已经到了顺治十二年的春天,我起早来到庭院,看着一地飘落下的桃花,心中无比惆怅。回到卧房整理好衣物,用手帕包了几瓣落下的桃花,带着那把桃花扇,离开了媚香楼。

我来到了栖霞山的寺院内当了一名道士,每天过着清心寡欲的生活。想你的时候便看看那早已泛黄的花瓣,却不知远方的你,在面对高官利禄与民族大义的抉择时,你会选择哪一个呢?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啊!

花已残,心将死,人空瘦,此地空余楼一座。

念当初,为知己,红妆艳,笑语盈盈把酒酌。

叹如今,桃花落,扇留存,香风是否还依旧?

弃青楼,绝风尘,不知义,奈何却为汝蒙羞?

(郭玉竹  指导教师:孙延堂)

【作文点评】

其一:通过一个绝代佳人对爱情生活追述,表现了一个风尘女子的家国情怀和民族大义。

其二:在民族遭遇灾难之际,一个弱女子能伸明大义,顾全大局,而铿锵男子却杳无音信。

其三:通过烈女子心路历程的回顾和个人情感的剖析,展示民族危难时内心的真实感受。

其四:以散文诗式的结尾,言简情长,情感落瀑般爆发,表达对懦夫侯方域斥责和愤然。(冠华作文网)

上一页  [1] [2] 


点击更精彩!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更多
     
    • 姓名: *
    • 评论内容:
    • 验证码: *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
    • 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 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站长 | 版权申明 | 作文网 |

    地址:中国江苏 网监备案:32092502000081 E-mail:[email protected] 站长:陆浩
    编辑部、作文QQ群:228658618 通联部QQ:390008545 技术部QQ:81263931 版权所有©冠华作文网
    万网”提供技术支持 苏ICP备0600522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