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说》有云:古之学者必有师。老师是我们成长路上的领路人和摆渡者,他们以各种教学方法教导我们,免不了在顽皮时受到惩戒措施。《三字经》云:“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王杰惩戒嘉庆,被乾隆怒斥,王杰反驳“教者尧舜,不教者桀纣,为师之道乎?”为江山社稷考虑,乾隆认可。事实证明,为孩子将来计,必要的惩戒是应该的。
古语说:“天地君亲师”“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可见我国传统文化将老师置于崇高的地位。在那个“父为子纲”“百善孝为先”的时代,老师说什么,让你做什么,你无疑是要绝对遵守的;而你如是犯了什么错,老师当然也有权力惩罚你,让你记得什么不能做。这是老师的权力,也是老师的责任义务,去教导学生一心向善。“苟不教,性乃迁”,这是古人强调的教育的作用,事实即是如此。大道理懂得,小道理自然领会。
当我们“误入歧途”且不知悔改时,老师的“惩戒权”就派上用场。通过处罚和思想教育,“挽救”我们,摆渡我们,引领我们朝着正确的方向走。子曰:“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在反复的帮助和教育中,我们的行为得到不断的规范。通过学习提高思想认识,通过激励,激发上进心。一个个朝气蓬勃的青少年走向阳光,奔向未来。否则就会成为家庭的累赘,社会的麻烦制造者,时代的“巨婴”。可见,老师王杰的话技中肯綮。
依法保证教师的“惩戒权”,还可让我们更好地体会挫折,将来才能经受得起风雨。正是有孔子“朽木不可雕也,粪土之墙不可圬也”的责备,让宰予猛然惊醒,才练就了宰予能言善辩的能力,成为“孔门十哲”中“言语”科之首。也让他周游列国时被一次次拒绝后依然没有放弃,迎难而上。反观当今,多少孩子在家长的“保护伞”下,犯错误不知悔改,受不得一点惩戒,走上社会时可能因不堪老板批评而跳楼自杀,“教者尧舜,不教者桀纣”。如果将来因恶性养成而杀人越货呢?为了孩子的将来计,大家应积极拥护教师“惩戒权”。
主席说:教师最大任务就是为学生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牢记立德树人的使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现在有些人目无尊长,以为老师只是纯粹看不起孩子,而不想让他们好好改正缺点。于是与老师对抗,不服从管教,拒绝接受老师惩戒,甚至以老师体罚为由,将之告上法庭,长此以往,李某某十年牢狱的惨剧可能还会上演,可悲啊!
归去来兮,教师的惩戒权!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闫昱辰指导教师:孙延堂)
【升格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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